保衛處工作職責
一、保衛處職能:保衛處是組織承擔學校安全保衛、治安防范工作,處理學生違紀事件、處分下發,維護校園各項重大活動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職能部門。在校長室的帶領下,履行下列職責:
1、處理校內各類違紀事件、處分上報、下發及撤銷
對學生違紀事件及時有效處理、上報;
針對學生違紀及時上報處分并下發;
對符合撤銷處分條件違紀學生開展處分撤銷工作;
學生違紀記錄檔案歸檔;
2、校內日常安全管理校園值班及夜間緊急送醫
對校內日常安全進行巡查,發現問題及安全隱患及時處理、及時上報;
制定合理的保衛處值班制度;
嚴格遵守夜間值班制度,保障校園夜間安全;
及時處理學生夜間突發疾病送醫工作,做到快速反應、及時處理;
3、門衛管理及校園車輛進出、停放管理
制定門衛崗位工作職責;
對門衛工作進行監督管理;
制定校園車輛進出及停放規范;
對校內車輛停放進行管理;
對教職工車輛進行登記,發放車輛通行證;
4、校園重大活動進出場秩序維護與安全監督
對校內舉辦的各項重大活動進出場秩序進行維護;
對各項活動進行安全監督;
及時對接各項活動,制定活動相關安全監督安排;
5、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處理
針對校內出現的突發事件快速反應,及時有效處理;
6、校外職能部門對接
針對出現的校園安全事件與轄區派出所對接;
及時與轄區派出所對接出現的學生違法事件;
對接開展各類校園普法活動;
7、集體外出活動安全維護
對我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進行安全維護,保障出行安全;
8、節假日學生離校安全巡查
各節假日學生離校期間校園周邊安全問題巡查;
制定節假日學生離校保衛處校園周邊定點值班表;
9、制定各類有關校園安全通知
在新生開學或重大事件發生期間,制定相關安全宣傳通知;
10、處室學生組織管理
校衛隊組建相關事項;
校衛隊日常管理;
11、涉及違紀事件班級所屬班主任開具罰單
對班級出現違紀事件所屬班主任開出罰單、發放;